机构设置
学生科
学生科职责
学生科是学校负责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,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、行为规范管理、学生服务、招生和推荐就业等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宣传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法令、学校决议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有计划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政治时事、组织纪 律、思想品德等教育。
二、教育和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,树立勤奋学习的良好风气。
三、认真贯彻落实《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学生管理制度》,完善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制度,做到有督促、有检查、有落实、有记录。努 力提高服务意识,保证学生有良好的生活、学习秩序,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规范教育。
四、做好辅导员、班主任的选配与考核工作,指导辅导员、班主任开展工作,支持配合辅导员、班主任做好班级学生工作。
五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助学金、奖学金、临时困难补助等审核工作。
六、做好贫、特困学生的建档工作;做好国家信用助学贷款、学生保险的投保与索赔等工作。
七、做好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文明班”、“文明宿舍”等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评定、表彰工作。
八、做好学生档案工作。做好学生的违纪处理与评议工作。
九、经常了解、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,做学生的知心朋友,全面关心学生的学习、生活及身心健康。妥善处理学生提出的意见、要求, 做好协调工作。
十、做好招生和毕业生就业、推荐等工作。
十一、安排、检查、指导和督促辅导员、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。
十二、制订每学期工作计划,做好学期工作总结。
十三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学生科办事指南
1协助办理学生教师资格证
2办理就业协议指南
3中职学生报读指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