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5/26 11:07:47
“因公喝酒”的醉驾不是官员的护身符
“因公喝酒”的醉驾不是官员的护身符
因公喝酒不但不能成为违法官员的护身符,相反还该罪加一等。罪加一等是指在法律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加重处罚,而不是说要超出法律的框架,那样同样会伤害法律精神。
其一,官员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,理应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法规,如果违反了还应该比正常的群众处罚重一些;
其二,官员应该是厉行节约、不乱花纳税人钱的典范。